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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能否获得补偿?

来源:九壹网

拆迁房屋办理营业执照可获得停产停业等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和期限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制定。

法律分析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办理了营业执照,可以获得停产停业等其它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是否是拆迁户获得补偿的关键因素?

营业执照在拆迁户获得补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通常是针对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进行的。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经营的凭证,证明了拆迁户的合法性和经营实体的存在。因此,拥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更有可能获得补偿。然而,营业执照并非唯一决定因素,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拆迁、房屋产权等。最终,拆迁补偿是否给予拥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结语

拥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在拆迁补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偿通常针对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进行。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经营的凭证,证明了拆迁户的合法性和经营实体的存在。因此,拥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更有可能获得补偿。然而,补偿是否给予拥有营业执照的拆迁户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拆迁、房屋产权等。最终,裁定拆迁补偿应综合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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