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金领取一般由失业人员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办理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失业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发放时间
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然后每个月月中或者月末按月领取,法律无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离职证明
失业金的离职证明,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写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自某日(入职日)至某日(离职日期),工作岗位、因什么原因离职(离职原因)写明日期、盖公章。可以和单位多要几份,领失业金、将来进新单位都需要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