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首的认定:
1、犯罪单位必须主动投案;
2、犯罪单位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单位必须依法接受的审查和裁判。对于自首的犯罪单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主要到侦查机关接受立案调查的行为。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投案是自首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区别在于:1、自首不仅要主动投案自愿被办案机关控制,而且还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投案是量刑酌定考虑的从轻情节,而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以下情形视同“自动投案”:第一、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第二、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的;第三、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第四、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第五、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机关抓捕的。
二、交通肇事罪自首是怎么认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怎么认定:
1、交通肇事后犯罪嫌疑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机关报告的;
2、交通肇事逃逸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有自首的该如何处罚
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自首情节的,人民在对其进行量刑处罚时应当对其从轻处理。《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