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擅自在建(构)筑物顶部、退层、露台、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在住宅底层院内、配建的停车场地等进行房屋建设的,都属于违建,应当坚决予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对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可以由乡镇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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