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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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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另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7、国内中级人民裁定对外国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一、起诉离婚要到当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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