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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试用期不属于商定条款。()

来源:九壹网

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来约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

订立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约定试用期,但约定了试用期需要满足以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订立合同争议条款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订立合同争议条款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有相对人的理解有歧义与无相对人的理解有歧义的争议条款,应当分别使用不同的解释方法;2、解决争议应当从和解、调解、仲裁、起诉中选取最佳的处理方式;3、其他问题。

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也是属于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哪一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与财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既包含人身关系又包含财产关系,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关系认定的要素有哪些劳动关系认定的要素如下:1、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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