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自诉案件,其中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分析
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向人民告诉后,人民才予以处理,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告诉的,人民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事案件中的侮辱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等刑事案件,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人民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根据第1的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才予受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诉告诉的,人民就不予追究。被害人不起诉必须是他本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如果被害人因受恐吓、强制等
拓展延伸
自诉案件的受理权限:审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能否直接受理自诉案件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权限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受理自诉案件,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首先,自诉案件必须属于管辖范围,即属于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其次,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立案条件,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此外,自诉案件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在受理自诉案件后,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证据等。总之,能够直接受理自诉案件,但需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要求,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司法审判。
结语
直接受理自诉案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需满足管辖范围和立案条件。起诉书和证据必须完备,将按程序进行审理,保障当事益。能够直接受理自诉案件,为被害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维权途径,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