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限内交纳,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另外,罪犯在服刑期间,也可以通过监狱部门提出缴纳的要求,监狱部门会根据具体进行处理,同时,缴纳罚金的,对其减刑起到一定的作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罚金在判决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申请减少或免除。人民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隐匿财产不予缴纳,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进行缴纳。
罪犯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或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罚金去哪里缴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缴纳。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