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一般是不可以转让的。其观点是该权利专属于承包人,因此不能进行转让;以及该权利是对建筑工人的特殊保护,转让该权利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什么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是,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时,可以将建设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但是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则不能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经承包人合理催告后仍逾期不付工程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拍卖该工程,并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工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从维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角度出发,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否应以登记为生效条件;对建筑工程的合法垫资款是否应享有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承揽合同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承揽合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一般情形都是可以转让,除以下情形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