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有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同一案件会开两次庭,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重新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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