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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一般代理的权利包括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参加法庭辩论、质证等,一般来说是除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六项以外的其他诉讼权利。

一、个人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委托书怎么写,先写标题,然后是具体的内容:1、委托单位名称、住所地,然后是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职务,以及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2、现委托在我单位与姓名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3、委托权限如下: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最后是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及签订日期。

二、劳动仲裁代理权限有哪些?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之分,特别代理权限大于一般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仲裁代理人进行一般代理的,该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等。如果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应当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代理权限若有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通知对方当事人。

三、授权委托书的格式

授权委托书首先要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双方的基本信息。其次,在正文部分要写明委托事由以及写明代理权限。若是全权委托的,写明具体的代理事项。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二款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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