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逾期利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