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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对出入境人员的影响有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对出入境人员的影响有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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