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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督对象构成犯罪的案件由什么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对监督对象构成犯罪的案件由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违反《监察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妨害作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监察法》
第六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的;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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