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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是怎样的呢?

来源:九壹网

交通肇事刑事拘留时间: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4日,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日。机关在拘留后3日内应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延长时间可至4日。人民应在接到逮捕书后7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时需立即释放。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刑事拘留时间: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的时间及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逮捕前两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逮捕前三个月。此外,刑事拘留期间需要依法进行审查,超过法定期限未能完成审查的,应当解除拘留。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权利告知、律师会见等。同时,刑事拘留的时间也受到国际法的保护,要求国家确保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旨在平衡犯罪打击和保护的关系,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刑事拘留期限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时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日。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享有一定权益。刑事拘留的时间旨在平衡犯罪打击和保护,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机关或者人民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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