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到交警队的驾管所投诉,第二,到工商所投诉,欺诈消费者,第三,到电视台记者,虚假招生。
法律依据:
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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