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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不给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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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做工不给钱怎么办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给私人老板打工也算劳动关系,收集好为私人老板工作的证据,然后直接去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4.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协商索要工资或者发律师函追讨。

二、做工不给钱起诉流程

做工不给钱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做工不给钱起诉要哪些证据

1.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2.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能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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