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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够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吗

来源:九壹网

分公司不能够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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