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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性认定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遗嘱可作为合法取得财产的依据。由于按遗嘱继承时,立遗嘱人即财产的原所有人已经死亡,因此遗嘱的法律拘束力是针对遗嘱继承人而言的,但有效与否是根据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行为确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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