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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租的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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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

1、国税部门表示,营改增后,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

2、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房东给租客的不再是地税,而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普通或专用,的左上角将印有“代开”字样,销售方栏将有代开单位的相关信息,备注栏中有出租方的个人信息和房屋的详细地址。

3、目前,个人想要取得房屋租赁,带上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湖里区地税局营改增绿色通道即可办理。

4、目前需要的租客很少见,如果要开票,他们会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由租户自己去当地或地税局开具,具体开多少钱也由租客根据自己需要决定,至于以后能不能由平台直接提供,还要看新实施后的具体规定。

1、公司房屋出租需缴纳营业税5%同时附城建税7%附加教育费3%地方教育附加2%、房产税12%,企业所得税等。

2、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个人房屋租赁税综合征收率的通知》(财税[2009]73号)。

一、个人出租房屋,不分区域和用途,月租金收入不足1000元(含1000元),按4%综合征收率;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征收综合征收率。

二、个人非住房出租税的综合征收率为现在的12%-

19、675%调整为6%与12%两档,月租金收入低于1000元(含1000元),综合征收率为6%(只征6%的房产税);月租金收入超过1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2%(房产税6%、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地税发[2011]22号),出租人应自出租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地税务机关办理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转租),提供租赁时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税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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