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么通过监控找到人

怎么通过监控找到人

来源:九壹网

1,调出监控中所拍摄到的人物外貌特征

2,将图像保存至手机或打印出来

3,通过第一个监控中,嫌疑人所去方向,

4,顺着该方向,找到另一个监控所录下的嫌疑人去向

5,一路如此下去,就可以找到大概的去向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申请交警调取监控流程怎么走?申请交警调取监控流程为:

1、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

(2)人民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过程。

关于怎么通过监控找到人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