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___,男,汉族,___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住_____。
  被执行人一(以下简称“乙方”):___,男,汉族,__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住______。
  被执行人二(以下简称“乙方”):___,男,汉族,__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住______。
  甲乙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张店区调解达成以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___号民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___号民事调解书。以上两调解书生效后,在人民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信守,绝不反悔。
  一、以上两民事调解书一并处理,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___元(大写___元整),案结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
  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