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文具店》教学实录

《文具店》教学实录

来源:九壹网

  教学内容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北师大版)小学数学二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48~49页“文具店”。

  教学目标

  1、通过创设“文具店”这一情境,让学生进一步体会“倍”的含义。

  2、培养学生观察、思考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理解和体会“倍”的含义。

  教学难点能正确区分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与“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两类题。

  教具、学具准备 课件 两种不同颜色的小棒若干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

  1、课件演示小兔、大灰狼、小牛去买文具的故事,同时出示价钱:1枝铅笔2元钱。

  问:学生观察到了什么?想一想、说一说。学生在回答问题时尽量让学生说完整。

  2、让学生根据图中的意思提出不同的问题。

  这时学生会根据以前所学的知识提出不同的数学问题:小兔买了1枝笔用了多少钱?小牛买了3枝笔需要多少钱?大灰狼买了4支笔需要多少钱?

  老师根据学生回答的内容板书在黑板上。

  问题解决

  1、学生根据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自己解决。

  教师根据同学们解决的情况板书:

  (1)、小牛买了3枝笔需要多少钱?

  2×3=6(元)

  (2)、大灰狼买了4枝笔需要多少钱?

  2×4=8(元)

  2、有谁能把小兔、小牛、大灰狼用的钱换成倍数说一说。

  有同学回答:小牛用的钱是小兔的3倍

  大灰狼用的钱是小兔的4倍

  老师引导:这就是我们所学的乘除法知识与“倍数”的联系,现在我们就来试试将乘除法问题换成倍数问题,好吗?

  3、如果把刚才说的有关倍数的句子换成条件,又应该怎样提出这个问题呢?比如:笑笑用的钱是小兔的2倍,笑笑用了多少钱?说法变了,但实质没变。

  同学们根据要求提出了两道有关倍数的问题。

  (1)、小牛用的钱是小兔的3倍,小牛用了多少钱?

  (2)、大灰狼用的钱是小兔的4倍,大灰狼用了多少钱?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4、找同学举例说说“几倍”是什么意思。

  有同学回答,5的3倍就是3个5。

  小兔的3倍就是3个小兔用的钱那么多,小兔用了2元钱,也就是2×3=6(元)

  小兔的4倍就是4个小兔用的钱那么多,也就是2×4=8(元)

  5、解答完以后要注意什么? 学生说一说。

  二、游戏活动

  摆小棒

  游戏规则:按要求摆两行不同颜色的小棒,看谁摆的又对又快。

  (1)、上面摆4根白颜色的小棒,下面摆红色小棒的根数是摆小棒根数的3倍,摆完了以后与老师比比看看摆对了没有。

  (2)、上面摆2根红色的小棒,下面摆白小棒的根数是红小棒的5倍,摆完了同桌之间互相检查。

  (3)、上面摆10根红色小棒,下面摆白色小棒,使得红色小棒的根数是白色小棒的5倍。这一题对于学生有一定困难,可以先让学生想一想,说一说再摆。

  三、练习总结

  1、3片叶子配一朵花,15片叶子配( )朵花。

  2、△的个数是〇的2倍,△有( )个。

  〇〇〇

  做完后小组同学商量讨论,交流想法。

  3、这节课学习了什么内容?你学习得怎样?

  教学反思

  这节课从创设情境、解决问题、游戏活动、练习总结几个过程来完成教学任务,在每一个环节中都体现了新课程的理念,重视知识的获取过程,提供大量的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对数学知识的感受和体验,关注孩子在数学学习活动中的情感体验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尝试,但其中也放映出一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1、在同学们刚刚学完乘法的基础上就学习“倍”的知识对学生来说本身就是一个难点,而同学们还没有完全弄明白“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又开始了“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问题的解决,使得学生对这部分知识只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

  2、在新课程理念中强调“动手操作”,在本课中,注意了学生动手操作的次数,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都很高,但动手操作与动笔写是不完全一样,有的学生在操作中能做得很好,可是在动笔写的时候出现问题,动手操作是很感性的,而动笔写又是很理性的,在数学学习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矛盾。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想一方面要在设计教学过程时,一定要注意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同时把握课程标准中相对的知识目标,注重学生在动手操作中对知识的理解,让学生在“做”中“学”。另一方面要创设“以人为本”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驾奴课堂的能力,加强对开放性课堂教学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实践与探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