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摘要描述了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即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导致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此类行为被视为非法经营罪,并将受到相应的定罪处罚。其中,“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的是在两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超过10次。如果在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每次延长算作一次发放贷款。
法律分析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拓展延伸
非法放贷经营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
非法放贷经营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非法放贷经营行为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定罪的依据和适用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非法放贷经营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非法放贷行为。定罪标准主要包括: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其他非法放贷行为等。法律适用上,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非法放贷经营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立的。
结语
非法放贷经营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立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非法放贷经营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非法放贷行为。定罪标准主要包括: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是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其他非法放贷行为等。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只有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经营行为,才能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