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相关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机关执行。上述规定表明,罚金和没收财产均由原审人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