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分析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康复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和补贴、奖金,与上班同样),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申请中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法律文件清单
工伤赔偿申请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以支持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工伤赔偿申请中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法律文件清单:
1.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和相关细节,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伤部位等。
2.劳动合同:证明受伤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确立受伤员工在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
3.医疗证明:提供受伤员工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方案等,证明伤情的严重性和与工作相关性。
4.工资单和税单:显示受伤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税收情况,用于计算工伤赔偿的金额。
5.监控录像或证人证言:如有监控录像或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受伤员工的工作状态,应提供相关证据。
6.劳动保险相关文件:包括劳动保险投保证明、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等,用于证明受伤员工在工伤保险范围内。
7.法律法规文件: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等,用于支持工伤赔偿申请的合法性。
请注意,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要求和指导。
结语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病历材料、身份证明等。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赔偿申请还需提供工伤事故报告、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工资单、监控录像或证人证言、劳动保险文件、法律法规文件等。具体需求可能因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要求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