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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怎么判?

来源:九壹网

新《刑法》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会这样判: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一、立案标准

(一)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定罪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恶意商标怎么处理它的诋毁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的,需要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

(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恶意诋毁别人商标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判多久?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诋毁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根据犯罪情节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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