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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检查乙肝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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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检查乙肝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用人单位不得以诋毁其他用人单位信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员。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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