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即使企业破产,法律规定破产清算企业的钱(财物)必须先用于支付劳动者的欠薪,有节余的话才可以用于结算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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