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的房屋被占用了,应该怎样处理?

我的房屋被占用了,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当他人擅自占用他人房屋时,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二十七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

2.《物权法》第六十三条:“他人占用不动产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3.《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当他人擅自占用他人房屋时,受害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