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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需要给公司提供证据吗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一、被迫离职需要给公司提供证据。

对调岗不同意的书面回复证明;资金流水证明;离职证明书;其他。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劳动者被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可能是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迫辞职如何赔偿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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