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系统发现管制刀具怎么处理?

系统发现管制刀具怎么处理?

来源:九壹网

发现管制刀具应当给予没收处理。私藏管制刀具经发现后,凡自在机关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上交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私藏管制刀具、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