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施工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来源:九壹网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根据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一)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二)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三)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施工合同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的,也就是说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就约定好了的。一般说来,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一、采购铁路建设施工物料的合同纠纷管辖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管辖有特殊规定,合同当事人应予遵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