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仲裁开庭的资料可以要吗

劳动仲裁开庭的资料可以要吗

来源:九壹网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要开庭吗劳动仲裁开庭资料结案后,如果对裁定书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去复印,然后申请撤销该裁定。

庭审笔录是劳动仲裁庭审情况的集中反映,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劳动争议案件进入到诉讼阶段,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时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阶段的庭审笔录。

需要开庭,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出现错误,可以向中级人民提出撤销仲裁申请,一般审理期限是三个月,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庭审笔录修改条件有哪些

1、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补交证据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