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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补偿金不发放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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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纠纷的司法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竞业不发放补偿金在解约前,仍受竞业。

一、竞业补偿金多久不发可以终止

竞业补偿金三个月不发可以终止。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约定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竞业协议如何解除

劳动者只有在用人单位违约的前提下,才能单方解除竞业协议。比如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约定,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时间内的补偿金;在竞业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协议。

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同时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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