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一、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上述条件,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2、工程设计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二、工程延期的原因有哪些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一)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二)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五)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六)发生不可抗力。
(七)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