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打作废是指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因开具错误、交易取消或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及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可以通过管理系统“作废”功能进行作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专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第 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的企业发给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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