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进行讯问。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刑事案件流程期限如下:
1、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取保候审黄金期37天);
2、批捕进入侦查阶段: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3、移送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一般是1.5个月,如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则最长可达6.5个月(一退1个月+1.5月审查起诉+二退1个月+1.5月审查起诉);
4、一审:一般是2个月,最长3个月(不包括改变管辖和退回补充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