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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管辖地的规定方法

来源:九壹网

本文讲述了诈骗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但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而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以及销售地。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则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诈骗犯罪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以及销售地。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何地管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人民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立案查处。

人民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二、是否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报案

不是必须要在案发所在地报案。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但是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拓展延伸

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管辖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

结语

诈骗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但犯罪嫌疑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也可以管辖一些特定案件。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管辖。人民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立案查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而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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