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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问题,如何寻求帮助?

来源:九壹网

工伤赔偿争议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协商不成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需支付待遇,违法拖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有关工伤赔偿争议,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工伤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索赔是指受到工作相关事故或职业病影响的员工,通过法律途径向雇主或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工伤索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及时报告工伤;2.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3.填写工伤申报表;4.提交申报材料;5.等待赔偿决定;6.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在进行工伤索赔时,需要注意保留医疗记录、工资单等证据,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咨询专业律师或工会的意见也是很重要的。工伤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因此建议尽早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您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结语

工伤索赔是受到工作相关事故或职业病影响的员工向雇主或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过程。如果遇到工伤赔偿争议,您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在工伤索赔过程中,请妥善保存医疗记录、工资单等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或工会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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