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的审判工作负有法律监督的职能。其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因此,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不服,除了向人民提出再审申请外,也可以向申诉。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后,经过审查,认为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