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符合条件同样享受征地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房屋拆迁赔偿费是谁出
房屋拆迁补偿费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的土地国家征收怎么赔偿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征地补偿包括:
1、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土地造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损失支付的经济补偿;
2、用地单位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被征用土地上青苗因征地受损的补偿费;
3、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
4、用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被征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