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减刑和假释哪个作出?

减刑和假释哪个作出?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一般的减刑和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裁定作出。死缓以及无期徒刑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裁定作出。《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裁定。第四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裁定。

法律依据: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裁定。第四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裁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