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金的数额不等,一般可以要
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0条4款】【工伤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
】【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
、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
【33条
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
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