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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是否双方必须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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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

1、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因此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

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即调解是审理婚姻案件的一个必经程序。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须到庭吗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

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吗

离婚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情形时可以不亲自到庭: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此处的“特殊情况”由于法律、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实务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案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出庭。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是的。诉讼离婚虽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即使委托律师,开庭时,当事人也必须到庭,除非是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定居或者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做好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不到庭。

诉讼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因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所以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除非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该内容由 孙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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