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出庭去离婚不去可以吗

出庭去离婚不去可以吗

来源:九壹网

不一定。

首先,离婚不到庭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等。

其次,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所以说,出庭与否,并不是离婚的当然条件。

一、我想离婚,老公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是可以向起诉离婚的。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再办理协议离婚,只能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到起诉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判决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