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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老婆有义务承担吗

来源:九壹网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是只以丈夫的名义借取的,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

一、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要还吗?

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如果婚前丈夫借的钱,妻子认可或者借的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要还;如果婚前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要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一方所欠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该方自己偿还,但是另一方愿意共同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所欠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而且所欠债务法律并不予保护。

三、如何举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

可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证据,进行举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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