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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钱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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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继续追偿剩余未偿还部分,如有剩余,则退还给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成功后,房子要等买受人过完户后才能动拍卖款,如还有其他案件参与分配,那么就需要再做出分配方案,可随时联系执行庭具体办案人咨询。

法律依据:《最高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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