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前述人员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一、拘留可以送东西进去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送东西到看守所的,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包括:
1、辩护律师须持相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在看守所及时安排会见的,最迟不超过48小时;
3、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许可才能会见因触犯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三、委托律师需要什么资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及户口本等;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安排犯罪嫌疑人与聘请或者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看守所应当查验案件主管机关安排或者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律师执业证、本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聘请或委托书。有翻译人员的,应当查验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