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7、CT及诊断报告;
8、交通事故认定书;
9、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10、伤残鉴定委托书。
一、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二、残疾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肢体残疾,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
6、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总之,做伤残鉴定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个人医院病历,出院小结,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等。做伤残鉴定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什么资料
具体资料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